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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蒙古!又是能源!又是意向书!
www.cnfol.com 2007年11月30日 10:19 财华社 罗绮萍
  收到一名内地订户来邮,查询关于世纪城市(0355-HK)在蒙古投资铀矿和煤矿问题,他的朋友买进了这家公司的股票,因为看中世纪城市将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属下「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全面合作,可望发展核能需要的铀原料,但双方签了意向书后,迟迟未能落实,现在很可能告吹。

  为了服务读者,笔者又再证监会港交所上身,升堂开审。世纪城市主席为罗嘉瑞,是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之子、曾任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主席,笔者对他十分尊重,对此事更打醒十二分精神。

  2007年4月17日,世纪城市公布,其全资子公司GML,以1亿港元代价,收购蒙古公司Chain Bright的51.8%权益,该蒙古公司持有在蒙古东方省的一块12,580公顷的土地上进行矿产勘探的许可证,据卖方资料,该地区有可开发的铀资源和煤资源。根据蒙古矿业法,如获得蒙古政府发出的采矿许可证,则许可证持有人可以在该块土地上开采资源。

  公布称,卖方已向蒙古政府申请采矿许可证。另外该收购协议附有生效条件,满足条件的最晚限期是2007年8月17日。

  2007年5月18日,世纪城市进一步公布,卖方Chain Bright已获得采矿许可证,授权Chain Bright在达12,580公顷之勘探范围内一处达2,290公顷之地方采煤,该采煤许可证已经蒙古法律顾问验证。GML并获卖方告知,预期可于短期内获发采铀许可证,届时将刊发公布。

  公布同时称,GML已委任一间中国技术顾问公司进行初步勘探工作,并正委任另一国际著名的技术顾问对资源及储藏进行更深入之尽职研究及验证。

  2007年6月1日,世纪城市又公布,Chain Bright已获得在勘探范围内一处达1,410公顷的开采范围内开采铀的采矿许可证。并称采铀许可证和采煤许可证都已经蒙古执业法律顾问验证和确认,惟收购协议仍需待达成若干先决条件条件,方告完成。

  公布中列明的「各项许可证详情概述」下方,用小体字说明「其原本包括12,580公顷,但其后减少至8,880公顷。被减除的范围已包括在采铀许可证和采煤许可证内。」世城并未对此变化对项目价值影响作任何说明。

  2007年8月9日,世纪城市又公布,与卖方Chain Bright商讨就达成收购协定之

  条件之最后期限延迟三个月,即至11月17日。

  2007年8月13日,世纪城市公布,与「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于8月10日订立意向书,拟与原子能公司全面合作,包括尽职审查、勘探、开采,并称可能与原子能公司联合投资该铀矿并由原子能公司包销铀产品。并称向原子能公司授出认购权。

  世纪城市与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在其签订的《意向书》中同意,「将在签订意向书日期起三个月内就意向书中拟进行的事宜落实并签订正式协定,并遵守必要程序和获取所需批文和批准,倘正式协议未能于上述其间落实及签订,意向书即告终止」。

  11月10日到了,11月17日也到了,鸦雀无声。网友开始不耐烦,在网上开?。11月28日,世城终于发出公告。

  世城说由于要更多时间进行尽职审查,与Chain Bright达成收购协定之条件之最后期限又再延迟三个月,至明年1月17日;至于与原子能公司的意向书最后限期已过,但世城声称仍然继续与原子能公司商讨合作。

  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这都是一个以小博大的赌局,世城以1亿港元的代价,买下一家可能有铀矿的公司控股权,先付1000万元订金及委任专业人士做尽职审查,如果成功,这家房地产公司便成功转型,投资价值大增,最终发现货不对办,或者因为当地种种监管规定未能成交,世城的实际损失不大,最大损失会是声誉。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也是一场赌局,世城在4月公布进军蒙古铀矿前后,股价大升,但投资者应该知道隔山买牛的风险,更应该知道世城从未「买牛」,未曾染指能源项目的风险。这个项目远在蒙古,一个绝大部分国际律师行、会计师事务所都没有办事处的地方,要进行尽职审查难度极高,日后要入帐查帐更难。

  赌局的焦点是有没有人「出术」。笔者初步验证结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真的,是国资委属下153家(本来是155家,近日减了两家)的中央企业之一,中核集团也没有否认属下公司与世城签订意向书;上市公司签了意向书按上市规则毋须披露,但公司以加强透明度为由主动披露亦无不可,日后成事与否,按规定也毋须披露。现时要判断有没有人「出术」,言之尚早。

  近期港交所对「意向书」看得较紧,上市公司披露意向书时,都要增加了一些说明为何公司认为这是需要公布的股价敏感消息,在意向书限制届满后,港交所也会以股价敏感消息为由,要求公司披露进展。

  笔者对罗主席的建议是加强透明度,不论交易成事与否,都要令投资者心安气顺,才能维护本人及家族的声誉;对于投资者的建议,仍然是擦亮眼睛、认清风险、做足功课。

  (本文选自财华社主编博客,中金在线/港股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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