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撰写本文,笔者已经看过近日疯传的陈冠希淫照。除非基於工作需要,例如你是调查事件的执法者、需要报道或评论事件的新闻工作者、研究网络时代新秩序学者、探讨犯罪动机的心理学家等等,浏览或下载这些淫亵照片是不道德的,同时正在协助犯罪者达至其目的;透过电邮、讨论区或网站发布这些淫亵照片,是非法的,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香港警方昨天已拘捕一名29岁无业男子,他管有12张淫亵照片,并涉嫌在网络发放。
笔者自去年9月起出任财华社的主编,身体力行近距离感受网络的力量,也逐步认识网络时代的新秩序。
近期一个案例是一名投资银行高层对笔者说了一些很具新闻性的趣事,笔者已表明会写一段花絮,高层没有反对,文章在财华网刊出后,他马上致电问罪,坚持要收回,笔者详细考虑他的理据及他面对的困难及压力后,同意在财华网撤下该段报道,但已提醒他有关文章在网上发表后,会有大量转载,他说会自行处理。结果他整整忙了一天之后致电给我,说终於搞定了,主要网站都撤下了。我不相信,刚才查了一下,这条花絮仍有96条转载报道。即使像陈冠希淫照那样涉及重大道德及法律问题的事件,要网站都撤下谈何容易,何况这篇文章本来就没有问题?
另一个案例涉及另一家投资银行高层,她在接受财华视频访问后,该行的法律顾问惊觉访问片段会被香港以外居民浏览,但该行的产品销售对象只限於香港居民,所以在其官方网站上,也要登入者确认其为香港居民,才能继续浏览。笔者回覆说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分辩登入财华网的是否香港居民,即使登入者在网上确认其为香港居民,我们也没有办法证明,如果该行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的话,我们可以把访问片段删除,但同样道理,片段已经被大量转载及复制,无远弗届,无可制止,该行法律顾问最后也不了了之。
陈冠希淫照风波令人想起「刘嘉玲事件」,2002年11月,英皇娱乐集团旗下的《东周刊》在封面刊登了香港艺人刘嘉玲在12年前被人绑架时拍下的受虐裸照,引起社会公愤还举办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在全港艺人强烈谴责下,迫使英皇高层不得不公开道歉,更责令肇事的《东周刊》即时停刊,香港色情及不雅刊物审判处曾裁定《东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为「三级」,《东周刊》的11名管理层人员更被捕,涉嫌与黑社会活动有关。
「刘嘉玲事件」与近日的陈冠希淫照风波,同样涉及不法分子透过向媒体发放艺人的裸照,达至勒索及勒索不遂而报复的目的。分别在於事隔6年,随著网络发达,要达至这种不法目的的成本大大减少,效用大大增加。
「刘嘉玲事件」中,不法分子首先要找到一家不道德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刊物,才能把裸照刊出,香港色情及不雅刊物审判处裁定该期《东周刊》为「三级」,一定程度限制其流传程度,同时周刊只会印制数十万本,流通量有限。
「陈冠希事件」中,不法分子只需在香港一个网站讨论区贴上淫照,便在香港、内地、台湾以至全世界的网站疯传,下载及浏览的人不计其数,不法分子更采用「变态连环杀手」的手法,在网上预告及陆续发放更多淫照以至录影片段,对受害人造成最大的伤害。
香港警方成功拘捕了一名涉嫌发放淫照的男子,但还有千千万万违法的上载者,以至事件的幕后黑手,可以隐藏在电脑屏幕后面,逃离法律制裁。
在网络新时代,这类事情愈来愈容易发生,而且愈来愈难以遏止,我们不要寄望立法者可以追上瞬息万变的网络时代,法例永远落后於形势;也不要寄望执法者可以肃清犯罪者,因为追查愈来愈困难。我们唯一可以寄望的,就是《时代杂志》的2006年度风云人物――「你」(You),只有网民本身自爱自律,不上载、不下载、不传阅淫亵照片,才是建立健康网络新秩序的最有效方法。(罗绮萍)
中金在线/
港股编辑部整理自财华社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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