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
金融混业经营加速发展,料催生“金融大部制”形成
政策放行细则未出,保险银行纷纷结盟早着先机
中银监与中保监签备忘录,内地金融混业经营试水开闸
监管层谨慎处理银保互投,多间银行争取试点
分析: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须防范风险
金融混业经营加速发展,料催生「金融大部制」形成
为控制金融风险,内地严格限制银行、保险、证券必须分业经营,并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中证监、中保监,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
这样的优点是分工明确,缺点便是多头监管、容易形成管理真空和交叉,进而降低管理效率。尤其是随着金融业的深化改革,混业经营模式的进一步出现,为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跨行业经营是否应由不同机构协调监管?是否要建立各部门间规范化的联系制度和资料信息共享制度?对新出现的金融业务,如何及时界定其性质和监管职责归属?都是监管部门面对的问题。如此同时,又再一次催生「金融大部制」应否成立的问题的讨论。
去年底,曾传出银监会、保监会和中证监将进行集成的消息,不过其后被否认。全国人大即将在3月召开,有消息指,为贯彻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大机构集成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设立「大部制」的议案可能将提交人大讨论。而构思中的「金融大部制」并非将几大监管部门合并为一,而是成立「中央金融工作管理委员会」,实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双重领导,该机构的负责人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管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等国家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