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闻连连——紫金矿业董事长被指造假偷税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9日 08:08
《成都商报》
悬疑
《股权激励协议书》在哪儿
紫金矿业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2004年7月、2006年1月和2006年11月,陈景河3次受让金山贸易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数量分别为600万股、1000万股和3167.52万股,转让价格均是0.1元/股,而这个价格远远低于紫金矿业当时在香港的股价。
对于这个0.1元/股之价,紫金矿业公开的定价依据则是“金山贸易按照股票面值转让予陈景河,系按照《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对陈景河作为发行人董事长为发行人作出巨大贡献的激励”。
为什么价格这么低?上述举报者认为,那份作为定价依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系伪造,而这样做,是为偷税做准备。
对于这部分股权转让,还有另外一说。据上杭县一位官员透露,当时紫金改制,比较缺钱,金山贸易后来转给陈景河的股权实际上是陈本人的。不过,陈景河对于这一观点不愿意评论。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多次致电紫金矿业高层,提出查阅这份关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未果。一位金山贸易的小股东向记者表示,他从未听说过陈景河和金山贸易有《股权激励协议书》一事。
对话
陈景河:
从法律上说 我们没偷税
紫金矿业回归A股,同时旗下紫金山金(铜)矿被命名为“中国第一大金矿”。4月25日晚,陈景河匆匆从上海赶到福建上杭县,参加紫金矿业在总部举行的庆祝大会。在大会的活动间歇,陈景河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专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称NBD):举报信说,你和金山贸易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是伪造的。
陈景河(以下称陈):这个股权的发展比较复杂,我们应该披露的已经披露了。我们做得非常规范,后来一转让,还是有人故意找事。
NBD:据说你受让的金山贸易那部分股权,本来就是你自己的。
陈:我不能跟你谈这个事,这个你自己判断。和金山贸易的转让是按照股权激励的方式来做的。
NBD:我希望看一下股权激励协议书。
陈:那肯定有的。
NBD:你和金山贸易0.1元/股的转让,外界认为这么低的价格,是规避税收,甚至有人认为转让过程中有偷税行为。
陈:至少从法律上说,它是没有问题的。
NBD:据我们得到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一事进行过调查。
陈:查过,但是没问题。
NBD:按照你在紫金矿业的股权计算,你的身价有10多亿元了,周五股价出现了“过山车”。
陈:那是恶意炒作的,那个价格肯定是不正常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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